电子招标投标步伐
(2013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长和刷新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0号宣布,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运动,增进电子招标投标康健生长,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以下划分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电子招标投标运动,适用本步伐。
本步伐所称电子招标投标运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所有或者部分招标投标生意、公共效劳和行政监视运动。
数据电文形式与质芯式的招标投标运动具有一律执法效力。
第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凭证功效的差别,分为生意平台、公共效劳平台和行政监视平台。
生意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生意运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效劳平台是知足生意平台之间信息交流、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视部分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效劳的信息平台。行政监视平台是行政监视部分和监察机关在线监视电子招标投标运动的信息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本步伐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手艺规范》(以下简称手艺规范)。
第四条 国务院生长刷新部分认真指导协调天下电子招标投标运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生长刷新部分认真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运动。各级人民政府生长刷新、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分,凭证划定的职责分工,对电子招标投标运动实验监视,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运动中的违法行为。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生意场合的羁系机构认真催促、指导招标投标生意场合推进电子招标投标事情,配合有关部分对电子招标投标运动实验监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检测、认证运动实验监视。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电子招标投标运动有关的监察工具实验监察。
第二章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
第五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凭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果真透明、清静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偏向建设和运营。
第六条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生意场合、招标人、招标署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种别,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国家勉励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一律竞争。
第七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凭证本步伐和手艺规范划定,具备下列主要功效:
(一)在线完成招标投标所有生意历程;
(二)编辑、天生、对接、交流和宣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
(三)提供行政监视部分和监察机关依法实验监视和受理投诉所需的监视通道;
(四)本步伐和手艺规范划定的其他功效。
第八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凭证手艺规范划定,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为种种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流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宣布接口要求。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接口应当坚持手艺中立,与种种需要疏散开发的工具软件相兼容对接,不得限制或者倾轧切合手艺规范划定的工具软件与其对接。
第九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允许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登录和获取依法果真的招标投标信息,为招标投标运动当事人、行政监视部分和监察机关按各自职责和注册权限登录使用生意平台提供须要条件。
第十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划定举行检测、认证,通过检测、认证的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在省级以上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上宣布。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效劳器应当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十一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运营机构应当是依法建设的法人,拥有一定命目的专职信息手艺、招标专业职员。
第十二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运营机构应当凭证国家有关执律例则及手艺规范,建设健全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规范运行和清静治理制度,增强监控、检测,实时发明和扫除隐患。
第十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运营机构应当接纳可靠的身份识别、权限控制、加密、病毒提防等手艺,提防非授权操作,包管生意平台的清静、稳固、可靠。
第十四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运营机构应当接纳有用步伐,验证初始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并确保数据电文不被改动、不遗漏和可追溯。
第十五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手段限制或者倾轧潜在投标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勾通投标或者为弄虚作假、勾通投标提供便当。
第三章 电子招标
第十六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署理机构应当在其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注册挂号,选择使用除招标人或招标署理机构之外第三方运营的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的,还应当与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运营机构签署使用条约,明确效劳内容、效劳质量、效劳用度等权力和义务,并对效劳历程中相关信息的产权归属、保密责任、存档等依法作出约定。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手艺和数据接口配套为由,要求潜在投标人购置指定的工具软件。
第十七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署理机构应当在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或者投标约请书中载明潜在投标人会见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的网络地点和要领。依法必需举行果真招标项目的上述相关通告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和国家指定的招标通告前言同步宣布。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署理机构应当实时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第十九条 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应当标准化、名堂化,并切合有关执律例则以及国家有关部分揭晓的标准文本的要求。
第二十条 除本步伐和手艺规范划定的注册挂号外,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在招标投标运动中设置注册挂号、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第二十一条 在投标阻止时间前,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运营机构不得向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署理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泄露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目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竞争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举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以醒目的方法通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并以有用方法通知所有已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第四章 电子投标
第二十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治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在该生意平台举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和署理投标。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或者投标约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注册挂号,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运营机构验证。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通过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或者投标约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第二十六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允许投标人离线体例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者整体加密、解密功效。
投标人应当凭证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的要求体例并加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划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拒收并提醒。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阻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增补、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阻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阻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拒收。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连忙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生涯投标文件。
在投标阻止时间前,除投标人增补、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
第二十八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体例、加密、递交、传输、吸收确认等,适用本步伐关于投标文件的划定。
第五章 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九条 电子开标应当凭证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在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上果真举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加入开标。
第三十条 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醒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划定方法准时在线解密。解密所有完成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钱和招标文件划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 因投标人缘故原由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作废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缘故原由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举行。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调解计划,投标文件应凭证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
第三十二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天生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宣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电子评标应当在有用监控和保密的情形下在线举行。
凭证国家划定应当进入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生意场合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生意场合登录招标项目所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举行评标。
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交流数据电文。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评标报告。
第三十五条 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和中标效果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举行公示和宣布。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效果通知书。
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署条约。
第三十七条 勉励招标人、中标人等相关主体实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递交和宣布中标条约推行情形的信息。
第三十八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开启、评审、发出效果通知书等,适用本步伐关于投标文件的划定。
第三十九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效果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回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举行。
第四十条 招标投标运动中的下列数据电文应当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署名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举行电子署名并举行电子存档:
(一)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或者投标约请书;
(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增补和修改;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和说明;
(四)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
(五)资格预审效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
(六)条约;
(七)国家划定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信息共享与公共效劳
第四十一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依法实时宣布下列主要信息:
(一)招标人名称、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二)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规模、规模、资金泉源和主要手艺要求;
(三)招标署理机构名称、资格、项目认真人及联系方法;
(四)投标人名称、资质和允许规模、项目认真人;
(五)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签约时间、条约限期;
(六)国家划定的通告、公示和手艺规范划定宣布和交流的其他信息。
勉励招标投标运动当事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宣布项目完成质量、限期、结算金额等条约推行情形。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应当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果真条例》等划定,在本部分网站实时宣布并允许下载下列信息:
(一)有关执律例则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取得相关工程、效劳资质证书或货物生产、谋划允许证的单位名称、营业规模及年检情形;
(三)取得有关职称、职业资格的从业职员的姓名、电子证书编号;
(四)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置惩罚决媾和招标投标运动的投诉处置惩罚情形;
(五)依法果真的工商、税务、海关、金融等相关信息。
第四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长刷新部分会同有关部分,凭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公益效劳的原则,推动建设外地区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为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招标投标运动当事人、社会公众和行政监视部分、监察机关提供信息效劳。
第四十四条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应当凭证本步伐和手艺规范划定,具备下列主要功效:
(一)链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分网站,网络、整合和宣布有关执律例则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政允许、行政处置惩罚决议、市场羁系和效劳的相关信息;
(二)毗连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国家划定的通告前言,交流、整合和宣布本步伐第四十一条划定的信息;
(三)毗连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实现专家资源共享;
(四)支持差别电子认证效劳机构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
(五)提供行政监视部分和监察机关依法实验监视、监察所需的监视通道;
(六)整合剖析相关数据信息,动态反应招标投标市场运行状态、相关市场主体业绩和信用情形。
属于依法必需果真的信息,公共效劳平台应当无偿提供。
公共效劳平台应同时遵守本步伐第八条至第十五条划定。
第四十五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凭证本步伐和手艺规范划定,在任一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注册挂号,并向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实时提供本步伐第四十一条划定的信息,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信息。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应当凭证本步伐和手艺规范划定,开放数据接口、宣布接口要求,与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实时交流招标投标运动所必需的信息,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信息。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应当凭证本步伐和手艺规范划定,开放数据接口、宣布接口要求,与上一层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毗连并注册挂号,实时交流本步伐第四十四条划定的信息,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信息。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应当允许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登录和获取依法果真的招标投标信息,为招标人、投标人、行政监视部分和监察机关按各自职责和注册权限登录使用公共效劳平台提供须要条件。
第七章 监视治理
第四十六条 电子招标投标运动及相关主体应当自觉接受行政监视部分、监察机关依法实验的监视、监察。
第四十七条 行政监视部分、监察机关团结电子政务建设,提升电子招标投标监视能力,依法设置并宣布有关执律例则规章、行政监视的依据、职责权限、监视环节、程序和时限、信息交流要求和联系方法等相关内容。
第四十八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和公共效劳平台应当凭证本步伐和手艺规范划定,向行政监视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宣布接口要求,按有关划定实时对接交流和宣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行政监视平台应当开放数据接口,宣布数据接口要求,不得限制和倾轧已通过检测认证的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和公共效劳平台与其对接交流信息,并参照执行本步伐第八条至第十五条的有关划定。
第四十九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依法设置电子招标投标事情职员的职责权限,如实纪录招标投标历程、数据信息泉源,以及每一操作环节的时间、网络地点和事情职员,并具备电子归档功效。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应当纪录和宣布相关交流数据信息的泉源、时间并举行电子归档备份。
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伪造、改动或者损毁电子招标投标运动信息。
第五十条 行政监视部分、监察机关及其事情职员,除依法推行职责外,不得干预电子招标投标运动,并遵守有关信息保密的划定。
第五十一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为电子招标投标运动不切合有关划定的,通过相关行政监视平台举行投诉。
第五十二条 行政监视部分和监察机关在依法监视检查招标投标运动或者处置惩罚投诉时,通过其平台发出的行政监视或者行政监察指令,招标投标运动当事人和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公共效劳平台的运营机构应当执行,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协助视察处置惩罚。
第八章 执法责任
第五十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有下列情形的,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不得交付使用,已经运营的应当阻止运营。
(一)不具备本步伐及手艺规范划定的主要功效;
(二)不向行政监视部分和监察机关提供监视通道;
(三)不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
(四)不开放数据接口、不宣布接口要求;
(五)不凭证划定注册挂号、对接、交流、宣布信息;
(六)不知足划定的手艺和清静包管要求;
(七)未凭证划定通过检测和认证。
第五十四条 招标人或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保存以下情形的,视为限制或者倾轧潜在投标人,遵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划定处分。
(一)使用手艺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
(二)拒绝或者限制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并获取依法必需果真的招标投标信息;
(三)违规设置注册挂号、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
(四)居心与种种需要疏散开发并切合手艺规范划定的工具软件不兼容对接;
(五)居心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
第五十五条 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运营机构有下列情形的,责令纠正,并凭证有关划定处分。
(一)违反划定要求投标人注册挂号、收取用度;
(二)要求投标人购置指定的工具软件;
(三)其他侵占招标投标运动当事人正当权益的情形。
第五十六条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目、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较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竞争的招标投标信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招标人泄密的划定予以处分。
第五十七条 招标投标运动当事人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协助招标人、投标人勾通投标的,遵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六十七条划定处分。
第五十八条 招标投标运动当事人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伪造、改动、损毁招标投标信息,或者以其他方法弄虚作假的,遵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六十八条划定处分。
第五十九条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未凭证本步伐和手艺规范划定推行初始录入信息验证义务,造成招标投标运动当事人损失的,应当肩负响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有关行政监视部分及其事情职员不推行职责,或者使用职务便当不法干预电子招标投标运动的,遵照有关执律例则处置惩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招标投标协会应当凭证有关划定,增强电子招标投标运动的自律治理和效劳。
第六十二条 电子招标投标某些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纷歧致时,除招标文件特殊约定外,以数据电文为准。
第六十三条 本步伐未尽事宜,凭证有关执法、规则、规章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步伐由国家生长和刷新委员会会同有关部分认真诠释。
第六十五条 手艺规范作为本步伐的附件,与本步伐具有一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 本步伐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泉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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